各普通高校: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赣府发〔2016〕20号,以下简称“赣十条”),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赣十条”是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调动高校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创新创业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部署上来,要勇担使命,抓住机遇,在服务大局中实现高校的转型发展。
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赣十条”充分吸纳了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最新文件精神,借鉴了兄弟省市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各高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认真学习研究,吃透文件精神。加强宣传,让每一位教师和科技人员都知晓“赣十条”内容,全面领会和把握省政府文件精神,为高校双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求实创新,抓好落实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和创新创业工作的关系,积极稳妥予以推进。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研究制订本校鼓励科技人员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强化政策的可操作性,解除有创业意愿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抓好政策落地。有条件的高校要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或设立技术转移转化岗位。
四、完善措施,加强保障
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链条长,涉及面广,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要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好校内外关系,整体推进贯彻落实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校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上一年度本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年度报告,联系人:彭宏博,联系电话:0791-86765172,电子邮箱:56367169@qq.com。
五、加强引导,树立典型
各高校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对创新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掀起全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潮。各校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请及时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彭宏博,联系电话:0791-86765172,电子邮箱:56367169@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