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我省高职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
(1)制造大类机电类专业《电气控制及PLC》等课程中关于“PLC控制电动机启动电路的组装与调试”的内容。
(2)护理专业《急危重症护理》课程中关于“心肺复苏”的有关内容。
二、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参赛教师可选用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详见www.nvic.edu.cn或www.nvic.com.cn有关说明,下同)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将大赛专用平台及其教学资源下载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使用。大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通过平台添加个性化教学资源的功能导入后调出使用,自行添加的资源须保证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根据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建议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规定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三、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公共基础课的,应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2.参赛内容为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四、比赛方式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35-45分钟,录制课堂教学视频,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实训教学,录制完整的实训教学视频18-20分钟(含操作过程)。
各赛项参赛教师按信息化大赛视频技术指标(见附件1)刻录光盘。
五、参赛名额分配办法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各高职院校分配1个名额。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各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院校分配2个名额、其他院校分配1个名额。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各高职院校分配1个名额
六、参赛要求
1.已参加过往届省级以上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由参赛老师承担责任。
3.参赛教师须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
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
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若干个。
省教育厅将在省赛一、二等奖作品中按得分顺序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国赛。
八、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2.承办单位:江西教育传媒集团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次大赛,特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 吕玉琪 江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委员: 邓 弘 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万明华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总经理
王 允 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赖吉平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数字媒体部
陈伟业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数字媒体部
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数字媒体部,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791-86756092、86756030,手机:13307099604,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12室,邮编:330038。
九、有关要求
1.比赛不收取参赛费。
2.各校指派专人负责协调教师参赛事宜。
3.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各校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信息化教学设计讲解视频(含教案5份、说课稿5份)和信息化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光盘1份(另附教案5份)于2015年7月10日前寄(送)至大赛秘书处。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