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全省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4日
全省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
推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重教支教荣誉制度,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社会各界倾情教育的仁心善举,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科教兴赣、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为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要求,热情讴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谱写江西教育“科学发展、人民满意”的新篇章,为我省“同步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江西教育电视台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
江西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江西教育网)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江西省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推选及表彰工作,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主任由委厅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社政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师资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江西教育电视台、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资处,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推选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评审、表彰和宣传等工作。
三、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推选对象
包括从事教育、参与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影响、推进江西教育事业发展的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推选条件
1.教师、教育工作者类: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具有典型性和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为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扎根于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默默奉献于乡村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不计得失,怀有一颗伟大的无私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具有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业爱生,业务精湛,在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彰显了红土地上人民教师传承红色基因、不畏艰难险阻的创新意识和攻坚精神。
(4)长期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作风优良,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社会人士类:
关心、支持、理解教育事业,事迹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影响力,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积极的教育导向,能感动民众,有助于传递正能量,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情系教育,慷慨解囊捐资助学贡献突出者。
(2)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成绩显著者(含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等)。
(3)尊师重教,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当利益方面有重大作为者。
(4)爱心扶苗,热情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事迹感人者。
(5)其他特殊贡献者。
四、推选流程
活动分推荐初选、展播推介、组织评审和颁奖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推荐初选阶段(4月-5月)
1.宣传发动
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信息,公布推选标准、活动办法、推选程序。江西教育电视台制作并定时播放宣传短片,江西教育网制作并发布活动专题网页、微信、微博,省教育传媒集团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中小学生之友》等所属刊物广泛刊发活动征集信息。
2.推荐候选人
主要方式:组织推荐。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各学校推选活动评委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监督,推选出感动江西年度人物候选人。设区市按每市4-6名、省直管县(市)按每县(市)1-2名、高等学校按每校1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名推荐。各市、县推荐的对象要兼顾中小幼特等各级各类教育,注重推荐乡村教师中的先进人物,善于发掘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典型事迹。各地各校要联合当地主要媒体和中央驻赣新闻机构,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以适当方式让社会公众参与候选人推荐工作。省组委会将把各地各校采用报纸宣传、专题网页公众投票、教育厅官方微信投票等三方数据结果作为参与年度教育人物推选的依据。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推荐,要把本地本校学生家长最满意、事迹最感人、社会最认可的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推选工作的群众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补充方式:专家推荐。组委会通过来信来函、网络反馈、合作媒体推荐等渠道,广泛搜集一些人物资料和感人事迹,作为组委会的备选人,并将有关事迹材料发回主管单位和学校进行审核、把关,认定符合条件并特别优秀的正式确定为备选人。经专家推荐的,网上征集信息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二)第二阶段:展播推介阶段(6月—7月 )
省教育厅根据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各学校提交推选名单及推选材料进行候选人视频展播、推介人推介点评、公示。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各学校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推选材料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请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或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刘林,联系电话:0791-86765963,18607096764,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310室,邮政编码:330038,电子邮箱:286029287@qq.com。具体材料为:
1.推选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公章)。
2.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3.候选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所在设区市(直管县)/学校”。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候选人简要事迹材料。对候选人选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5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5.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候选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4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6. 展播视频(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可不做要求)。具体要求:(1)候选人需要提供5-8分钟的视频,形式不限,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等均可,视频应重点突出其典型事迹和典型意义,要求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2)视频采用16:9比例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格式统一要求为MPG格式;(3)视频至少有3段同期声(领导或同事、申报者本人、学生或家长),每段同期声10—15秒;(4)宣传片不要有唱词(解说词字幕),同期声不要有字幕(被拍摄人的姓名、职务);解说词和同期声字幕要保存为Word,随宣传片一并上报,Word中的同期声字幕要写明采访的姓名、职务,以备电视台统一包装展播;(5)上报的宣传片视频一律刻录成DVD数据光盘,一式两份,光盘表面标注申报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7.推介人推介。具体要求:候选人需要有一位推介人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推介人推介可以是文字材料(不超过300字),也可以是视频文件(不超过3分钟)。
8.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宣传的相关材料。
(三)第三阶段:组织评审阶段(8月)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媒体及专家、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组成推选专家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和实际情况,最终推选出“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经媒体公示后公布推选结果。
1.评审及票选
活动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和专家推荐的备选人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议,并按照3:1的比例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组委会考察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含照片、推荐介绍性文字材料、先进事迹等),同时进行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投票和网络投票。各地各校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及家长根据投票规则,参与投票推选活动,所有投票和统计工作由活动办公室负责。各承办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开展专题采编报道活动,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感人事迹。
2.确定人选
活动办公室将公示投票结果情况提交组委会研究,根据群众提名、组织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票选等情况,按投票支持率、公示反映情况和综合推选情况研究正式确定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人选。
(四)第四阶段:表彰宣传阶段(9月-12月)
1.颁奖晚会(9月9日)
9月9日,举行江西省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电视直播颁奖晚会。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为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晚会议程包括领导讲话、宣读颁奖词、颁奖、儿童献花、获奖者发表获奖感言,期间穿插文艺节目、播放事迹简介等。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组织策划晚会文艺节目。江西教育电视电视台负责电视颁奖晚会的组织策划及有关工作,包括编导和甄选节目,撰写主持词及文艺节目串词,并负责获奖人员宣传片的编导、拍摄制作和晚会现场直播工作。省教育传媒集团组织专家撰写颁奖词和获奖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文稿等。
2.新闻宣传(9月初-9月中旬)
工委宣传部联系省内外主流媒体报道江西省首届“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传媒集团负责对“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作专题报道,并开展优秀人物宣传报道和新闻推介,江西教育网对获奖代表进行网络视频访谈。
3.专题学习(9月下旬-12月底)
江西教育电视台对颁奖晚会视频编排剪辑后,发放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宣传学习。江西教育传媒集团印制“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先进事迹手册,发放至各级各类中小学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开展“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巡回报告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开展“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推选及表彰活动,是我省2016年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升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将推选推荐活动组织实施好,确保各环节工作按时、扎实、有序完成。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本次推选活动要始终注意突出群众性特点,坚持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推选”的原则,广泛听取师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真正把先进典型选拔出来。推荐、推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家长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家长满意度提高的效果,使整个推选过程群众自觉参与、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客观公正、社会反响良好。
3.坚持标准,永葆先进。各地各校的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层层搞好酝酿推荐,候选人事迹要突出先进性、长期性、代表性、典型性,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价值观取向,体现时代精神。要严格对组织推荐和专家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的审核,确保推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推荐过程和推荐人选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与全省决战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品质,在全省上下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重教、支教、助教之举在赣鄱大地蔚然成风。
附件:“感动江西十大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