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西省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在南昌召开。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曹伴好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将在全国统一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我省南昌县、进贤县、都昌县、宜春市袁州区、丰城市、新余市渝水区、大余县、龙南县、瑞金市、玉山县、横峰县、鄱阳县等12个县(市、区)被确定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
曹伴好在讲话中强调,各有关设区市、样本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监测信息准确、客观、真实,确保我省监测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样本县和样本学校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拷贝、复制、记录、存储试题及试卷。在开展监测过程中,不得漏报、假报学校和学生、教师数据和信息,不得调整抽样班级和学生,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能因此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据了解,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因素;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年级、八年级学生,相关学校校长,四、八年级数学、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监测办法为每个样本县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抽取12所小学、8所中学作为样本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小学部和初中部两所学校对待。每所样本学校在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中,随机抽取30名学生参加笔试、体育测试和问卷调查;样本校的校长,测试年级数学、体育教师和班主任都要参加网络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