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省属中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江西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学生日常教育相结合,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江西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请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程玉玲,联系电话:0791-86765075,电子邮箱:1324435785@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8月8日
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全省教育系统的积极参与下,2011—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顺利实施完成了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进一步互动融合,普法教育在保障师生权益,打造平安校园,推进教育法治,构建和谐教育,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学习贯彻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江西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提出的普法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立足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法治江西建设的新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学生日常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法治素养,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江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本规划,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教育系统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依法治教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合力。在省委教育工委和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省教育系统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全体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学用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日常工作中,融入干部、教职工的管理和学生的成长成才中,融入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中,推动普治并举、以学促用。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等普法对象不同群体之间的个性化差异,充分考虑各类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途径,选取干部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与形式,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并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尊重学生认知特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深刻把握教育法治宣传的特点与规律,青少年学生的认识规律,互联网+背景下法治教育与新技术融合的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打造系统特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和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严格落实国家、江西省和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高标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宣传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宣传各地各校的生动实践,调动和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投身到法治江西建设的热潮中。
(二)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筑牢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基
系统规划、科学安排各学段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原则内容和实施路径,推进法治知识、核心素养设置合理、有序衔接、全程覆盖,逐步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各环节,创新丰富内容形式,增强针对性、趣味性、有效性,让青少年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重视规则、平等、诚信等意识的培养,使学生获得必备的法律知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态度和行为习惯。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三)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意识和能力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依法治校现实需要,从实际出发,抓住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这一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要贴近教职工工作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统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基本制度,突出学习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尊重爱护、平等对待学生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教、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全省中小学法治教师的培养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法律技能强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使其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骨干队伍。
(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相结合,持续提升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学习宣传国家和江西省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江西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总体思路,及时调整公布、严格督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行政权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学校根据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力争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现代教育治理格局。
(五)探索校园法治宣传与弘扬地方文化融合新途径,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与地方文化、校园文化融合。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十三五”规划关于文化育人工程的部署要求,在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中与红色文化(红色基因)、绿色文化(生态文化)和古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与中小学校园品质提升等活动相结合,注重与地方文化特色资源相结合,打造有江西特色的校园法治文化品牌。要重点宣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以赣鄱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以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为特征的新时期江西人文法治精神,夯实法治文化之基。
(六)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
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教育系统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创造良好人文环境。激活和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用井冈山精神铸魂育人,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艰苦奋斗攻难关、依靠群众求胜利中融入法治教育。发挥教材、课程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治教育,在法治教育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师德师风、政风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补课收费、收受“红包”等教育微腐败行为和现象,用治理的成效教育和引导师生,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动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丰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法治培训方式,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学习、考试制度,通报考试参与率和结果,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落实集体学法、行政办公会前学法有关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考核评价。创新培训考核办法,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德才的重要标准,促进守法用法。
(二)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
一是坚持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其他课程中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中考、高考中增加相关内容,在招生录取时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将法治内容纳入地方课程教材内容,并将其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
二是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公益机构等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法治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评价与考核。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地区教育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不得挤占或减少法治教育课时和法治教育活动时间。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
四是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研究、经验交流推广。坚持问题导向,依托相关人文社科基地、协同创新中心、新型教育智库,采取设立或委托课题、购买知识服务、专题咨询、设立观测点跟踪监测、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数据库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规律性认识。通过设立课题、宣传交流等途径,加大学生法治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试点支持力度,引导和推进各地各校深化学生法治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成效。借助“互联网+法治教育”活动,促进简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相结合,搭建各地各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交流宣传平台,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经验总结宣传、交流推广等工作,促进全省范围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健全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高等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要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把学校依法治校情况作为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二是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把法治知识作为师范生培养的重要必修内容,作为教师资格、教师招聘的重要考试内容。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治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牢固深化基本的法律原则,及时更新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保证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三是大力加强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的培训。把法治课师资培训纳入教师业务统一培训中。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省、市的共同努力,采取“送出去,请进来”、脱产办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有效措施和形式,实现全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全员培训一轮的目标。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上半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校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在昌省属高校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报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活动。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纳入本部门、本校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
(二)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等各项职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精心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推进该项工作持续深入的强大合力。依托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江西教育网、江西普法网、“平安法治校园”周刊等媒体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其他各类媒体、报刊及教育系统自有媒体的阵地作用,认真总结推广本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治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